| 标题 | 2014年温州市平阳县大学生村官择优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 |
| 内容 | 根据《2014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现将2014年平阳县大学生村官择优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县政府小礼堂一楼118室(组织部人才办) 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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