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2014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的规定,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以下岗位取消选聘计划:     
| 选聘岗位 | 
选聘人数 | 
选聘专业 | 
符合条件人数 | 
取消数 | 
实际选聘数 |  
| 公开选聘2 | 
1 | 
农学、林学、园林、茶学、烟草、园艺、园艺教育、农艺教育、植物保护、森林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村区域发展、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电气化。 | 
0 | 
1 | 
0 |  
| 公开选聘3 | 
1 |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风景园林、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0 | 
1 | 
0 |  
| 公开选聘4 | 
1 | 
0 | 
1 | 
0 |        特此公告!     中共江北区委组织部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