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公告三)报名程序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以下简称“学位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参照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考条件”中相应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 2、报名前注册。 3、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见电子照片标准)。 4、考生在未点击网上交费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考生核准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网上支付报名费。一旦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的相关信息将无法修改。 6、考生网报成功后,须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二、报名交费 北京市“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收费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须于2015年7月11日24:00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如遇支付问题,请与易宝支付客服联系。 微信公众号:yeepay007 易宝支付平台客服电话: 4001500800(24小时服务)。 客服邮箱: help@yeepay.com(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相应报名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见报名点公告)。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12日-7月15日(具体工作时间及安排见各报名点公告) 1、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 2、核验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样表)。 3、考生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后,报名点存档备查。 重点提示: 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无法办理现场确认,本次报名无效,逾期不予办理。 5、考生一旦点击了“网上交费”,报名信息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已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6、境内居民不允许持护照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7、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8、考生在报名时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可进行网上预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并承诺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9、已网上支付成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名费。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帐户。凡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待退款到帐后,再注销相关银行卡。 10、2015年10月15日起,考生可在信息平台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 北京市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现场确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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