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陕西省定向从在岗大学生村官选招县农合金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信用联社、农商行、农合行: 经省委组织部、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研究决定,拟于2015年10月下旬起,定向在任职满一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中为省联社下辖的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县级机构”)选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招原则 个人申请、组织考察、逐级推荐、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 (1)任职满一个聘期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聘用期间工作鉴定),受市以上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两个以上优秀、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者优先(任一年度内在乡镇、街道及以上单位工作超过3个月者不得报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金融、会计等银行相关专业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含)以下,即1985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5)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从事农村金融事业的强烈意愿,志愿长期服务省联社下辖的县级机构。 (7)应聘岗位原则上应在担任村官工作所在县,也可报原籍县(市、区)。 三、选招岗位及人数 省联社下辖101个县级机构的基层岗位(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新城区、灞桥区、莲湖区6区除外),每个县级机构原则限定2人。 四、选招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于2015年10月21日--10月31日期间,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原籍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填写《陕西省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选招大学生村官报名审批表》; (2)初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做出推荐意见; (3)审核:各市(区)委组织部对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4)审定:省委组织部、省联社对各市(区)委组织部上报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5)体检:对拟录用人员由省联社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初录人员; (6)公示:对初录人员在陕西党建网和省联社官网进行公示,时间3天。对不符合上述条件或隐瞒造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7)录用:省联社对最终确定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县级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工作。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5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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