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工作通知(淄博市)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参加人员: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淄博市职位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5月16日(星期二)早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体检费用400元,到指定地点集合。 (三)集合地点:淄博市委办公楼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市委大院)。 (四)有关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 8—12小时禁食、禁饮水。 2、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选调。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于5月12日上午12:00前,编辑“姓名+面试准考证号,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发送短信至18764387866。若放弃体检资格,请于5月12日上午12:00前发送传真予以确认,传真:0533—3171275。无故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服从管理,集体乘车,集中体检。不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5月下旬—6月5日。 (三)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并保持手机畅通,若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告知淄博市委组织部。 2、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考察组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533—3162771;传真:0533—3171275。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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