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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调整为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现就有关情况发布公告。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应征男青年,以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应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9月30日前年满18至2O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O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报名方式 适龄男青年应征报名需前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也可直接前往县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应征青年在报名截止日前带齐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寸免冠照8张在户口所在地乡镇或县人武部征兵办公室报名。 (五)应征报名时间 适龄青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13年6月1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结束。 兵役征集有关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乡镇或县兵役机关。 玛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