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辽宁省直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考试简章 | ||||||||||||||||||||||||||||||||||||||||||||||||||||||||||||||||||||||||||||||||||||||||||||||||||||||||||||||||||||||||||||||||||||||||||||||||||||||||||||||||||||||||
内容 | 根据辽转联〔2013〕1号文件精神,对2013年度进省(中)直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营职(含技术10级)以下的军队转业干部,继续采取统一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安置。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试名额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客观性试题)包括《辽宁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资料》和《2013年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资料时事政治部分》的所有内容,申论(主观性试题)考试不指定教材。客观性试题考试办法:试卷采取填涂题卡的形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由计算机阅卷。主观性试题考试办法:试卷采取笔答的形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由阅卷专家评卷。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分值比例为1:1,两科满分为200分。 三、报考条件 2013年度符合在沈阳市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苏家屯、沈北新区)计划安置的营职(含技术10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年龄:营职42周岁以下,连排职37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未受过处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特殊职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报名时掌握)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携带军官(文职)证(警官证)、结婚证,配偶或子女、父母户口簿,学历和专业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特长的相关资料。学历复印件需交报考单位留存。每名军转干部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7月30日(周二)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3时—17时30分。 报名地点:柳湖宾馆二楼多功能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宾馆电话:024-31015566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8月3日(周六)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30申论 考试地点:沈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考点电话:024-25854339 六、考核加分原则 1、被大军区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含战时荣立一等功)者加30分,每增加1次战时一等功加20分; 2、荣立一等功(含战时荣立二等功)者加20分,每增加1次加10分; 3、荣立二等功(含战时荣立三等功)者加10分,每增加1次加5分; 4、荣立三等功者加3分,每增加1次加0.5分; 5、在抢险救灾任务中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在立功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 6、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1年加0.5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执行国转联[2010]4号和国人发[2006]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同一类奖项累计总分不超过上一个层次奖励分值,立功档次之间、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加分,实行累加。 七、录取办法 总成绩由考试分和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如总成绩并列时,可依次按职务高低、任同级职务时间顺序、军龄时间顺序正向排位录取。当出现某一岗位录取安置数不足计划数时,从报考其他单位未被录取人员中,择优录取。 八、其它 1、客观试卷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主观试卷试题部分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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