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咸阳市淳化县2014年夏秋季征兵公告 |
内容 | 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全国征兵时间从 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征集对象 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条件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按照今年试行新的《征集体检标准办法》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今年征兵实行网上征兵,主要特点是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政审、预定新兵等环节网上管理。适龄青年可携带身份证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国防部征兵工作唯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也可以到县征兵办,镇(工发局)武装部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五、征集流程 ①网上登记;②初审初检;③体检政审;④走访调查;⑤预定新兵;⑥张榜公示;⑦批准入伍。 六、优待政策 义务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2年)享受供给制保障,吃、穿、住及医疗均由军队提供,享受义务兵津贴(2013年约为每人每月500元,不同军兵种和地区略有差别)。服满义务兵役后继续在部队服役的士官实行工资制。另外服兵役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对入伍时户籍在淳化县的义务兵家庭,由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优待金,优待金标准由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农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基础进行确定。我县201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非农业户口20173元、农业户口7886.4元。 (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三)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七、咨询渠道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淳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029-32775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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