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公民; 2、具有中师及以上学业; 3、具有专科及以上的非师范专业学历的人员,并取得相应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的人员。 申报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表一式一份; 4、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近期证件照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办理股室:大关县教育局人事股 办理人员:周 洪 联系电话:0870—5621204 监督电话:0870—5621336 大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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