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2年盐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内容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规划(城乡建设、城管)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4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等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0日、21日(周六、周日)两天。请严格按照《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举行。 (二)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考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我市报名时间为6月16日9:00—30日16:00。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http://www.ycks.gov.cn。 (二)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2年7月5—6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人社局专技处和市规划局联合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院内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市人社局专技处资格审核联系人:周浩,联系电话:86668214、88198214;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2年7月3—4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审核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于7月2日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并排列审核后的报名表,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7月9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规划局联合审查。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0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及考前辅导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联系人:钟锡芳,联系电话:88335331。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7月5-6日凭本人身份证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东进路88号院内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jsrsks.com.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cks.gov.cn 盐城市规划局网址:www.ycplan.com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规划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盐都区审核点: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盐都区新区世纪路),联系电话: 88426063。 亭湖区审核点: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亭湖区希望大道1号),联系电话:66691271。 响水县审核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响水县双园中路188号县政府院内),联系电话:86883164。 滨海县审核点: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滨海县城人民中路60号),联系电话:89196039。 阜宁县审核点: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联系电话:87238708。 射阳县审核点: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射阳县解放路24号),联系电话:82320826。 建湖县审核点: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建湖县人民路225号),联系电话: 86214807。 大丰市审核点: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大丰市大中镇金丰南大街6号),联系电话: 83928831。 东台市审核点: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东台市人防大楼17楼),联系电话: 85238669。 盐城开发区审核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盐城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1808室),联系电话: 6882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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