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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体人员范围: 1、2012年在历城区报名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均合格的非师范类人员。 2、2012年在历城区报名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 3、2008年—2011年在历城区报名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 二、查体时间: 1、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7:30—9:30,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查体。 2、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7:30—9:30,拟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查体。 3、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上午7:30—9:30,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查体。 三、查体地点:历城区中医院三楼体检科(历城区洪楼广场南300米路东)。 四、查体费用 费用由医院收取,请备好零钱。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60元。 申请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100元。 五、查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早上空腹。 2、携带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3、查体前当场发《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认真填写有关项目,贴好一寸彩色照片。 4、注意查看体检流程图,体检时不要漏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留在医院,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收回,本人带走的体检表一律作废。体检需复查以及体检不合格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通知。凡逾期不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历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