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下半年台州市黄岩区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公告 | |||||||||||||||
内容 |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区从10月27日开始对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或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管理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二、申报方式 2012年补报名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入口是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三、现场确认点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资格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台州市教育局。黄岩区教育局为本次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资格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之一。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黄岩区教育局。 四、工作安排
备注: 1、工作安排中已明确的有关事项,无如变化,不再另行通知。认定期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黄岩教育信息网或台州教育信息网,逾期不再受理。 2、未到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系统不开通。 五、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张。 8、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复印成一张A3纸一式两份),否则不予受理,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9、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申请人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并加盖公章。 黄岩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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