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从10月27日开始对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象 |
说明 |
网上申报 |
10月27日- 10月29日 |
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入口。 |
现场确认 |
10月30日- 10月31日 |
网报成功的申请人 |
带齐申请材料(见附件),去县教育局办理。 |
体检 |
11月6日6:30 |
现场确定已通过的申请人 |
空腹,到县教育局集中。 |
审核、审批公示 |
11月9日-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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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信息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公示 |
发证 |
11月20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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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天台教育信息网领证通知 | 注:县级认定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市级认定范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 2、联系办理地点:天台县教育局2号楼109室。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6-83916302 或登录天台教育信息网 2012年台州天台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2012年台州天台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天台县教育局 2012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