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关于办理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内容 |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2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取得资格时间 2012年度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2年6月算起。 六、联系电话:(023)86868835 注:1、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网上登记的通知》要求,请取得2012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及时登录http://www.sgdj.net进行网上登记,完善个人信息。自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内未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其资格证书将作为无效证书。 2、在重庆登记的考生,如有不明事项,可向重庆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咨询,咨询电话:89188334。 3、办理合格证书所需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请在人事考试网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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