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报名入口】 为了培养适应现代农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根据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文件(苏招委[2005]8号)精神,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在省农委统一领导下,2015年我院继续采取“单独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初中毕业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6月8日—7月3日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进行网上报名;(2)现场报名:考生可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综合楼二楼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初中或初中以上毕业证书)。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4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面要有考生的身份)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综合楼二楼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48元。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5日,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五、加分政策 1、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 2、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4、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六、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总分,划定投档分数线,投档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退档。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考分较高者。 考生成绩、录取名单以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录取确认工作,确认后领取录取通知书,超过规定时间将按照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七、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享受前三年学费减免(按相关政策执行),专业名称后面带“*”的专业前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后两年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核定文件执行。住宿费用、学杂费等另计,详见学生入学收费通知。 八、咨询电话:400-105-6166;0511-87290888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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