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河南省平顶山学院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
内容 | 各院、系: 为拓宽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就业渠道,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经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批准,市教育局决定对我校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学籍在我校的2014年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具有本科学历者,可申请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可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一)报名准备阶段 1.2013年4月7日至4月10日,符合本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院系报名(填写附件1,并办理相关手续),由院系指定专人汇总后交人事处。 2.履行报名手续者,于2013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 3.2013年12月以前,对取得《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者,进行教育教学技能全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发放《平顶山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定阶段 2014年5月,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四)证书领取阶段 2014年6月底,毕业生可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到人事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天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费用 共60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前辅导费400元,考务费40元,教材费150元(多退少补)。 (注:以上费用为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根据政策收款,届时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开具总发票,我校不收任何费用。) 四、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吸引优秀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申请教师资格。 (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学生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657617 地点: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六楼621房间) 人事处 2013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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