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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3年5月6日—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二)地点:(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社会人员:门头沟区教委办公室 教育系统内部人员:门头沟区教委人事科 二、上交材料 (一)申请教师资格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北京市教委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材料(需加盖公章); 7.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8.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姓名、学科、认定类别) (二)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1.因教师资格证丢失,需补办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学校姓名)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2.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需办理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原教师资格证书。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学校姓名)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据证明)。 联系电话:69842664范老师,69842564王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