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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连云港市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事项通知
内容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考试 9月7日 上午 08∶30~11∶00经济法
下午 13∶00~15∶30财务会计
16∶30~19∶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 上午 0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7∶00资产评估

    考试原则上在连云港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考组织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8-22日。
    报名网址:www.lygkszx.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5月23-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凡新报考者,网上照片审核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工程、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5月8-27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1.考生于2013年9月3—6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9月9—13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六、教材征订
    考试用书通过网上征订,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考生登录”系统中点击“教材订购”按钮进行征订。
    教材领取时间约为6月下旬,届时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教材领取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311室。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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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