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3年度淮北市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 |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31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4日至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其中《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采用非滚动管理模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名条件(考全科) 根据国人部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条件(免1科)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3年5月20日9:00至29日16:3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4日至5日。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601,3050602,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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