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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考考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领取地点: 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4室,电话:4573877 三、领取要求: 个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领取(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特别提醒:由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如遗失目前不能补办,请妥善保管;已经进行网上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请及时把有关材料交到各认定机构指定地点,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贵港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