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连云港市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 |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0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我市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10月19日:上午0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上午0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市规划实务 考点原则上设在南京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方法 此项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9日—7月8日。 报名网址:www.lygkszx.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7月8-9日(9:00-12:00,15:00-18:00)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6月19日—7月1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10月15—18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10月21-25日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教材征订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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