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二级结构工程师、化工工程师专业除外),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3.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3年7月10日—7月19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5:00 —17: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 4.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5.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8375075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