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上海市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技师、技师考核工作通知 | ||||||||||||||||||||||||||||||||||||||||||||||||||||||||||||||||
内容 | 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上海铁通公司及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通信工程公司 人力资源部: 按照工信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指导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统一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等级 此次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考评工作按国家规定的职业进行,不具体划分工种。
二、考评方式和时间: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施行)》,考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部分,其中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论文(技术报告)。 1、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理论知识施行全国统一考试,命题、阅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阅卷。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考试120分钟。 考试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8号、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879号 2、技能操作由上海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30日内进行。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8号、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879号。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采取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操作笔试、上机操作、现场面试答辩等形式(按照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 3、综合评审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后进行,对其实际工作业绩、论文(技术报告)进行综合性平评价。 4、最后由上海市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资格评审通过后,评审结果报工信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颁发合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共同颁发)。 三、论文(技术报告) 在理论和操作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提交至上海通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地点(具体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报名费:50元/人 理论考务费:200元/人(阅卷费、场地费) 实操考务费:650元/人 (含工料费、人工费、评审费、场地费、考务指导费) 实操培训收费:700元/人(含工料费、场地费、服务指导费、培训午餐) 理论培训收费:300元/人(含午餐) 教材费用见附件-教材目录 补考费用: 理论补考费:150元/人 实操补考费:450元/人。 五、培训: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此次考评所开设的考核职业大纲、考核模块,由培训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展后,开展考前培训班。实操培训3天,理论培训2天。 实操培训时间:九月份双休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操培训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8号3楼。 理论培训时间:依据部中心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再决定何时开设相应职业考前复习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理论培训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8号3楼。 六、报名方式和日期: 以单位集体报名形式,报名时提交经过本单位审核通过的个人报名表和本单位电子汇总文档(文档要求参见通管局“技能鉴定”栏目)。报名时需提交本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6张(3张黏贴报名表上,3张用于准考证和证书发放备用)。 加强报名审核和破格报名审核工作,各职业报名破格人数要严格控制。 单位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1日 社会个人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12日 经审核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各单位人事通知到指定地点缴费、购买教材、确认信息。 报名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8号3楼 报名日期: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23日(周六、日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021-64434753 13585853379 传真号:021-64434753 相关信息请留意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网站的“技能鉴定”栏目“电子公告”。 上海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3年7月1日 关于2013年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报名条件有关说明 为落实“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通信行业人才发展需求,特对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的报名条件做如下调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助理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初级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中级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中级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 各单位要认证审核报名人员资质,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伪造的证书、证明及鉴定费用不予退还;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事后一经查实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虚假,将取消其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 关于2013年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报名条件有关说明 为落实“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通信行业人才发展需求,特对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的报名条件做如下调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助理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初级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中级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中级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 各单位要认证审核报名人员资质,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伪造的证书、证明及鉴定费用不予退还;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事后一经查实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虚假,将取消其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
注:教材自愿购买,不做强制购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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