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贵州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
内容 |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两学”考试是一个全省性的工作,必须统一步骤、统一安排。各地本科学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协助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抓好这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两学”考试作为全省统一考试,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下,由当地本科学院(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院校)组织实施。承担考试任务高校须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与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签订考试工作协议书。严格考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直系亲属参加此次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不能参加组织本次考试。根据考点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报名工作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两步,考生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公布的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各考点公布的确认时间内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完成缴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各考点可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的时段内,调整现场确认时间。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为每个考点配发管理员帐户,各考点工作人员通过该管理帐户进行考务信息的管理。 四、考务工作 (一)考场编排 考场全部实行标准考场,原则上每个教室只排一个考场,每个考场排考生30名,监考人员2名,考试实行单人单座,考试期间所用教学楼必须封楼。各考点根据所在学校考场容量设置报名人数上限。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设置格式,排考后,由各考点管理员维护考场的信息(包括教学楼名称及教室号等信息)后,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点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管理用户打印考生信息存根和考场签到表。 (三)试卷领取和保密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考试前一天开始发放试卷,贵阳地区考点于考试当天早上6:30—7:00领取试卷,领取试卷须由考点负责人、所在学校纪检监察人员、保卫人员共同组成,使用专车领取试卷。试卷领回后由学校保密室保管。保管过程和分发考场的过程须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四)监考人员安排及培训培训 对于有直系亲属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监考。不得安排在读研究生参加监考。 各考点召开考点监考人员培训会议。对参加监考的人员必须认真培训,培训指南可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索取《监考人员注意事项》参照培训。 (五)考试进行当天,保持信息畅通,有情况立即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各考点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作好考试有关记录。对于考试中出现给考试安全、破坏考试严肃性公平性和工作人员不认真负责的考点,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核实情况后,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考点以后的组织考试工作,并追究有关人责任。 (六)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负责人要认真清点试卷,按有关要求作好装订,准确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并封装。贵阳地区的考点于当日返回试卷,其它市(州)考点于第二天前返送试卷,考完试卷的保存和返送按领取时的要求执行。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次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 2、考试科目:上午9:00—11:00 教育学 下午2:30— 4:30 教育心理学 (二)第二次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 2、考试科目:上午9:00—11:00 教育学 下午2:30— 4:30 教育心理学 六、评卷工作 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教师集中评卷、统分。 七、加强管理 各院校必须抓好考风考纪,加强考务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对违纪作弊的考生严格按教育部第33号令及《考生守则》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文 萍; 传 真:0851—6701829 电话:0851—670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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