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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规定,凡通过现场确认且体检合格的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申请人员,若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不相符的,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10月23日(周三)下午13:30至15:30 二、测试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301教室(宁波高教园区钱湖南路2号) 三、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四、测试形式:笔试 五、测试分值:试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测试名单:共7人(其中初中5人,小学2人) 初中语文:杨晓燕 初中数学:唐刚杰、张荣强、任幼伟 初中美术:罗维 小学语文:闻颖 小学美术:张小波 请上述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现场确认通知单准时参加测试,开考30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入试场。 联系电话:87525791 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3年10月19日 附件:鄞州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知识测试考试人员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