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中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说明 |
内容 |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5日 二、报名地点:海陵区教育局南一楼教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报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近期二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两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反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所报学科); 四、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的现任教师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南师大泰州学院、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泰州学院的在校生到所在学校报名。 六、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考试,下午14:00—16:00教育心理学考试。 七、考试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执行,考试费为32元/门。 八、成绩与证书发放:省教育考试院在2014年3月20日前通过168声讯电话(16883855)向社会公布考生的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海陵区自考办办理成绩查询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 九、考试准考证、成绩合格证等证件领取时间: 1、2014年2月19日—21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确认单回执到海陵区教育局北二楼西自考办领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2、2014年3月26日—28日(初定)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海陵区教育局北二楼西自考办领取成绩合格证(须本人亲自签字领取)。 十、考试指导用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1、《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3、《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 4、《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 泰州市海陵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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