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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学(实验学校)、中心小学,县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工作的通知》(盐人社职〔2013〕113号)要求,现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二级职称转评补报工作。 此次补报主要针对同学段不同学科之间的职称转评和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之间的二级教师职称转评,其中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之间的二级教师职称转评需要以评定方式申报。因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之间的一级教师转评需要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不在本次补报范围内。 请各单位在12月18日前将需要补报职称转评人员的相关材料送人事科,转评的具体要求和报表见《关于做好我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与评定工作的通知》(响教职称〔2013〕2号,点击查看)。 特此通知。 响水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