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具体见附件)获得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12月13日上午8:00至12月23日下午5:30止。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龙海山,黄娟,刘小艮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94、37626160、37627723 2.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教育路13号 (517200) 联系人:林小青 联系电话:5633786 附件:和平县2013年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http://www.hyedu.gov.cn/hp/contents/5577/70229.html 和平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