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经宿城区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于千等108位同志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职称办、区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5—31日。
 联系电话:82960314、82960397、82960305。
 宿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scjyj.gov.cn/scedu/InfoDetail/?InfoID=79f9c170-88e5-42e5-8256-812edb408c0d&CategoryNum=001004
 
 宿城区职称办
 宿城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