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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函〔2013〕363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我市3人考试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莆田市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ptrs.gov.cn/rsgb/20131230/625700005.aspx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