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黑人社办发〔2013〕106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0号)要求,现将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