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等学校在职和拟聘的教学人员。暂不受理社会人员的申请。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q.cn)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的“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和“高等学校教师认定程序”。 三、认定时间 按照《2014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执行。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工作安排,确定专职人员,列支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请于3月10日前将《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表》(附件2)报市教委人事处。 (二)各高校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立 齐正军 胡天勇 联系电话:62658186,6386567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1.2014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表.doc》来源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14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