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桂职干〔2014〕13号 关于公布广西影视艺术、技术专业二○一三年度取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批复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审批何锦庆同志取得广西影视艺术、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桂广职改字〔2013〕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柳州市广播电视台的何锦庆同志取得二级导演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算起。请予公布。 桂职干[2014]13号--关于公布广西影视艺术、技术专业二○一二年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批复. 详情请参考:http://www.gx.lss.gov.cn/328/2014_1_28/328_23849_1390906656629.html 2014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