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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4年2月20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如下: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40分) 三、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或错填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