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无锡宜兴市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项通知 |
内容 |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46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5日一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初、中级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附件2)。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3月7日。 报名流程: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再作报名信息确认(并可打印考试报名表)。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3.新考生请于2014年3月11-1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否则视作放弃报名。报名点选择宜兴市的考生,请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联系电话,87952891)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20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老考生(2013年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采取现场领取方式,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免试部份科目的考生,需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的新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考证明材料的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因今年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务必按提示进行操作。 1.考生网上报名在信息确认前,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在信息确认后,网上报名信息和照片将无法修改。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信息丢失的,请登录本站下载中心下载附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信息重置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4年6月8-11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其他 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培训报名,考生请与无锡市质检所联系。联系电话:88212713、传真:88204261、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春新东路8号。 质量专业材料下载 易贤网温馨提示: 《质量专业材料下载.doc》来源于宜兴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4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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