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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发〔2014〕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函〔2014〕46号),我市王双贤等10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给予公布。 附件: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10人) 1、宁德市地税局:王双贤, 2、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叶晓春, 3、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陈强、刘志辉、孔德齐, 4、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谷大陆、万要强, 5、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公司福建分公司:陈超, 6、宁德市凤里红酒业有限公司:游建冰, 7、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兰珊。 详情请参考:http://www.fjndrs.gov.cn/cms/www2/www.ningdersj.gov.cn/9CD27765DB392B634C272C83586A547B/2014-02-17/819F173D38819353112FBC002792032A.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