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条件”以及《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试行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本溪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将于3月8日(周六)进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4年3月8日6:00—10:30 二、体检地点 本溪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招生体检站。(市教育局一楼西门) 三、体检人员 1、2013年(含)以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但未进行体检的申请人; 2、报考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贴有本人照片的体检表(没有体检表,只携带一张照片),体检费120元,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每年一次,不安排补检。所有2013年(含)以前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必须主动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后果自负。 3、申请人参加体检时要自觉排队等候,听从指挥,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4、请参加体检人员于5月30日到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领取体检结果。 5、2013年(含)以前理论考试合格参加体检者,务必打电话再次核实信息。 6、看到此通知,请以短信或电话回复,确认信息。 短信:回复“看到通知,参加体检+姓名”到18341479107 电话:0414-2811506 温老师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 2014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