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苏州张家港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已开始,今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并提交书面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申报范围和条件按照(苏职称〔2008〕19号)《关于印发〈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同时申报人员须登录江苏省经信委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部分材料如业绩成果证明、各类证书、任职文件等须通过扫描方式录入,扫描文件使用PDF格式,扫描一律为彩色扫描。网上材料应做到清晰明辨,准确无误。 三、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于2014年5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市职称办,并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请各申报人员注意,网上申报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进行,超过时间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的填写限定在15个汉字内,若超出应填写单位简称;仅填写一个单位的名称,同时管理几个单位或在几个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填写申报者本人在其中任职并且对申报者本人来讲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单位。 2.任职年限累计7年,应以企业正式文件为准;如是民营企业,应提供与民营企业签定的合同,或董事会决议,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并由当地政府部门出具证明。网上申报材料任职年限证明应以原件为准,复印件必须按规定由审核人签字,注明身份及职务,并加盖印章,网上的任职文件必须盖有红印章。涉及企业经济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合格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要提供2011、2012、2013三年的财务报告)为准。书面材料中提供的奖励证书和审计报告须为原件。 五、省经信委职称申报系统已开通,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jseic.gov.cn/),在公共服务栏目(应用服务)下点击“职称申报系统”(http://218.94.123.81/index.action),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或者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 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同时进行,请申报者与市职称办联系。 联系电话:58173520、58686500。 报送材料地址:张家港市职称办(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608、609室。)。 张家港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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