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庆市2014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各职业院校,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大庆市2014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根据省鉴定中心的具体要求,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14年上半年我市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营销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具体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鉴定时间 2014年5月17、18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21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5、427室。 咨询电话:0459--6292305、6292026(传真)。 网址:www.dq.osta.org.cn。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同版免冠近照4张(含报名表上粘贴2张),同版2寸照片1张;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及理财规划师,须提交小于或等于20K的电子版照片;申报其他职业级别须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间的电子版照片。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2份; 6.《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7.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及复印件; 8.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后,于考试前7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机构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报名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理财规划师二级、三级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为上机考试。 (五)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可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查询和下载相关资料。 考生电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中的顺序命名,格式为:“序号-姓名-职业级别”,《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须在现场报名前发送至dqosta@163.com。所有资料原件固定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外贴:《全国统考呈报资料目录》,原件按《全国统考呈报资料目录》所列排序。 大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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