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中小学(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县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三类教师资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4年4月1日——4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非统考系统”,注册后认定机构选择“乐至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乐至县教育局”)。 二、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4月30日前 (二)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在乐至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四、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在乐至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五、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乐至户口);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业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有效鲜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二甲以上;初中教师资格二乙以上);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准确填入个人基本信息后下载,A3双面打印,承诺书上本人亲笔签名);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七)毕业生实习鉴定表(限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八)近期免冠二寸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注: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或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鲜章。 六、代资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后认定机构选择“资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乐至县教育局”。 七、学历、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要求
| 资格种类 |
学历 |
教、心学 |
认定机构 |
| 幼儿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及其以上学历(限师范类) |
成绩单 |
乐至县教育局 |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限师范类) |
成绩单 |
乐至县教育局 |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师范类出示成绩单 |
非师范类自考B类 |
乐至县教育局 |
| 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 |
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师范类出示成绩单 |
非师范类自考A类 |
资阳市教育局 |
|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
|
资阳市教育局 | 七、咨询电话 资阳市教育局人事科:028-26110693 乐至县教育局人事股:028-23329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