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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内容
    全国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信息咨询QQ及各地区考友QQ交流群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部署,现将咸安区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咸安区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申报条件
    1、学历要求
    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师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办理流程
    ㈠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4月29日下午18:00,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并注意:
    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选择现场确认点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其他社会人士均选择“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⑵上传照片。照片为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必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⑶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会有“注册成功”的提示。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
    注 意: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
    ㈡思想品德鉴定
    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待业人员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
    ㈢体检
    所有申请人均需参加教师资格专项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认定其教师资格。咸安区妇幼保健院为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唯一指定医院(体检时间:4月21日——5月5日)。特别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与申请其他学段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不同,下载体检表格时请注意区分,体检时本人必须主动向医院说明。
    ㈣现场确认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相应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人士在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金桂路99号)进行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8日——4月29日。
    2、湖北科技学院的学生在本校进行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30日。
    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在本校进行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4日——5月5日。
    4、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籍在咸安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任教学校在咸安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与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买社会保险的凭据。)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真伪鉴定:申请人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中本人学历证书信息,并打印出当前页。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⑸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⑹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⑻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一份。
    ⑼申请人需另提供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办教师资格证用,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
    注意:①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顺序装订好,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资格认定,颁发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或直接用电脑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张贴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档照片同底1寸照片。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需贴一张同底1寸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2、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受理材料的同时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
    4、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联系电话:8330091 联系人:乐老师
    

咸安区教育局
    2014教师资格证认定表格
    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4教师资格证认定表格》来源于咸安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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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4: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