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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胡笑微同志具有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陈崇、郑碎萍2位同志具有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董文林等7位同志具有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教人〔2013〕142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具有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1人 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胡笑微 二、具有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2人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陈 崇 温州市实验中学:郑碎萍 三、具有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7人 苍南县灵溪镇第六小学:董文林 苍南县龙港镇第四小学:陈应验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凌华君 刘 辉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林成堂 永嘉县教师进修学校:金常平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柳敏峰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12日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