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西省组织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公告 | ||||||||||||
内容 | 各考生: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4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委托山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举办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决定》(晋国土资函【2007】2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13日-9月14日。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如下:
二、考试地点及位置 地点:山西省交通干部学校,具体位置: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223号,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三、报名事宜 (一)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⑴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⑵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⑶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⑴、⑵、⑶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⑵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⑶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⑷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二)报名方式 我省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系统www.creva.org.cn/exam/)进行报名。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到省协会填写纸质报名表,由省协会代为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要求:蓝底彩色标准二寸证件照,分辨率为450*600,格式为JPG。 (三)系统开闭时间 省协会网上报名系统开通与关闭时间为:2014年5月1日开通,7月20日关闭(在此期间省协会不受理现场资格审核和收缴考试费用)。 (四)审核与缴费时间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7月25日。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来省协会现场审核缴费,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收费。 (五)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的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5、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缴费与审核 考生按上述要求的资料提交省协会,由省协会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核资料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后,审核人员凭考生缴费收据,当场确认审核通过。(审核地址:太原市望景路3号,山西省国土宾馆(省滨河体育中心正南200米路西)615房间。 五、考务考试费用 依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3】133号“关于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我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考务费15元)。 六、成绩查询与领取证书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国土资源部公布,届时考生可在中估协网站查询个人考试成绩。考生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即可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一般在次年三月份证书发放省协会,到时省协会在本协会网站公布领取时间及办法。 七、注意事项 考生在现场审核两个工作日后,务必上网查看其报名状态是否为审核通过,如审核状态无误,请于2014年8月16日-9月12日登录中估协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考前一天,查看考场。如有不解事宜及时联系省协会。 联系人:许雅卉0351--6164339(办公) 13934147368(手机) 任晓亮 0351--6164339(办公) 13834231047(手机) 联系单位及地址:山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太原市望景路3号国土宾馆615房间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1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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