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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局、各本科院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和《关于确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教师资格培训资质单位的通知》(黑教师函〔2014〕104号)的要求,哈尔滨师范大学决定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举办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笔试部分)课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届应届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按照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课程,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的考试。 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补修高等师范本科教育规定的三门课程: 教育学 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 三、培训报名 1.报名地址: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江北师大社科楼219室) 2.联系电话:0451-8806050888060509 3.联系人:林善城姜雪陈映清 4.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16日。 四、培训费用 报名现场用银行卡刷卡缴费,培训费:每科24学时200元,共3科600元。 中途如退学,按课时计费,余额退还。 五、培训教材 按省教育厅规定,使用指定培训教材,教材费用按实际书款收取。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5月17日开始授课,地点:师大江北校区社科楼329教室。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