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各区县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4〕6号),市统计教育中心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上述人员自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组织和管理 (一)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区县统计局及各有关单位统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各区县统计局应委托经教育部门批准,且有培训资质的学校负责考试培训。 (三)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指定的专用教材。各单位可提前通过市统计教育中心订购。 (四)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面授辅导,以半脱产方式进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作日和公休日各占一半时间的方式进行培训,面授时间应不少于32课时。 三、教育课程 以下五科课程可任选一科: 1.《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 2.《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 3.《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 4.《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5.《基层统计分析实用案例》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单位的统计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统计人员的报名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6月30日。 2.教学辅导时间:2014年7月13日至8月28日。 3.考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地址:和平区南京路244号天津市统计局附楼202室。联系人:邓宝鑫;联系电话:27230835。 201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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