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福建省201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
内容 | 友情提醒: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18日至6月29日 2、报名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报考人员使用该软件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30日至7月1日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注: 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所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 6月18日至7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5日-9月14日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13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4日 (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语(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7、成绩公布时间: 1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1按8号 键查询或12580查询,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 )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预计从2015年2月下旬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点击进入) 三、资格审核要求 1、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不需要另外提供照片),统一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按每科70元收取。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按每科70元标准收取,《外经贸外语口试》按每科154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凭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科目 1、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含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和外销员从业资格)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具体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3、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含2个笔试科目和1个口试科目)。具体为《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和《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4、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英、俄、日、法)试卷设置不变,仍直接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笔试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5、外销员《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十、其它事项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其他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国际商务师或其他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考试用书 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联系电话:010-64286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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