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为了便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读阅卷,全国统一规定统计考试准考证号码为11位。格式为: □ □□ □□ □□ □□ □□ 级别代码 年份代码 省级代码 地市代码 考场代码 座位序号 二、准考证号码第一位为考试级别代码:初级资格考试代码为1,中级资格考试代码为2,高级资格考试代码为3。 三、第二、三位为年份代码,取本年度最末两位阿拉伯数字“14”。 四、第四至第七位为应考人员所在省、市两级行政区划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4754—2011),我省各市代码为: 石家庄:1301 唐 山:1302 秦皇岛:1303 邯 郸:1304 邢 台:1305 保 定:1306 张家口:1307 承 德:1308 沧 州:1309 廊 坊:1310 衡 水:1311 五、第八、九位为考场代码,第十、十一位为座位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