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呼和浩特托克托县2014年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简章 |
内容 | 为切实做好我县幼儿园师资补充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共69名。其中普通类岗位31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28名,蒙汉语兼通岗位10名。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者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聘用办法 本次招考聘用采取组织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聘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考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和“蒙汉语兼通”岗位为2014年6月24日-6月25日; 报考普通类岗位为2014年6月26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托克托县教育局。 3、咨询电话:0471—8511130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以下基本资料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必须写清楚上学起止年月,是否为全日制统招生,以及所学专业等相关内容)。 (2)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应在现场报名结束前有效)。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4)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须持蒙授专业的毕业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6)为确保我县幼儿教师招考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县实行教师招考聘用诚信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定“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对报考者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填写或出具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原始档案材料或事实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在我县报考,并将此类情况上报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托克托县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将调整后的计划数予以公布。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 2014年7月6日(星期日) 上午8:30-9:40综合知识考试 上午9:40-11:10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试讲时间及试讲地点 1.试讲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30日 2.试讲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托克托县教师招考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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