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位申请人:
 在通化市教育局通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7月1日起开始领取,要求如下: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通化市教育局人事科(通化市政府五楼)领取证书。
 2.通化师范学院2014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
 3.可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除带好相关材料外,请写好委托书,委托书格式如下:
 委托书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委托XXX代领本人教师资格证书。
 委托人(签字):XXX 2014年X月X日
 4.请于8月1日前领取完毕。
 
 通化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