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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2014年淄博市夏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结束,请在临淄区教育局提报认定材料并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本人持身份证到临淄区教育局服务大厅(临淄区晏婴路185号)领取教师资格证。 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临淄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7日 |